贾玲胜诉 获赔10万,维护肖像权益

近日,演员兼导演贾玲在一桩诉讼中获胜,她针对一家未经授权使用其形象推广黑咖啡的生产商提起诉讼,并最终获得了1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。

事情起因于2024年2月,贾玲执导并主演的电影《热辣滚烫》在内地上映后,影片中关于励志减肥的情节激发了广大追求美观人群的热情。紧随电影的热潮,市面上出现了一些商家,擅自打着“贾玲同款”的名义,未经贾玲本人同意,将其形象用于商品广告中。

同年4月,贾玲注意到安徽某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的一款名为“贾女士黑咖啡”的产品包装上,未经授权使用了自己的肖像。贾玲指出,这种做法给公众造成了她是该产品代言人的错误印象,而公司借此获利。鉴于贾玲作为知名艺人,其肖像本身蕴含商业价值,这种未经授权的使用行为无疑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,损害了其肖像权和许可权。

为了维护自身权益,贾玲向法院提起了诉讼,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,包括撤除相关宣传材料和销毁侵权产品;同时要求该公司公开登报道歉,并索赔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总计30万元人民币。

经过法律程序,贾玲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的支持与保护,法院作出了有利于她的判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