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冷静期届满30天不办理视为撤回

离婚冷静期是一个月,始于婚姻登记机关接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。在这三十天内,任意一方若改变主意,可向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申请。过了这个期限,双方需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,否则将被视为放弃离婚登记。离婚冷静期届满30天不办理视为撤回!

至于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,如何正式办理手续呢?这需要遵循《民法典》及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。双方当事人应携带户口证明、身份证、单位或社区开具的介绍信、离婚协议以及结婚证书,亲自前往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。登记机关会对申请进行严格审查,确保双方自愿,并对子女抚养、经济帮助、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方面达成共识。审核通过后,一般在一个月内会颁发离婚证,同时撤销结婚证,双方自此解除婚姻关系。

值得注意的是,离婚冷静期主要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况。如果选择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离婚问题,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。